武汉江夏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二 )


(2)区人社部门结合区房管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资格认定(3个工作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公示(长期公示) 。
3、排序选房 。
(1)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运营部门发布配租公告;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登记;
(3)依据轮候顺序及学位等情况确定配租顺序;
(4)申请人选房 。
4、签约备案 。
申请人选房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备案 。
六、配租方式
采取直接配租方式选房并签订合同,未在集中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但已通过大学毕业生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意向租住区为江夏区的大学毕业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江夏一中对面原房管局一楼住房保障中心1-4号窗口)进行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
七、注意事项
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遵循“政府建设、统筹安排,专人居住、只租不售,渐次周转、循环退出”的原则,如果可用房源不足,需通知申请人轮候等待 。
八、联系方式
江夏区市民之家人才窗口:027-818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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