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初中招生2020 2021年慈溪市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二 )


4. 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或帮助他们联系到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盲人学校的设置由省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人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培智学校(班)的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轻度的智障儿童少年可选择到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安排的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的智障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经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专家鉴定团鉴定后,确定最终入学方式(特殊学校就读或回原户籍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对重度、极重度智力残疾或多重残疾,不能正常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入学,或在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安排的公办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上门施教;其他残疾类型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原户籍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5.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户籍在慈溪市外)入学 。其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拥有城区浒山、古塘、白沙路三街道内房产或者持有城区三街道的《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了2021年量化积分管理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量化积分等材料,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参加网上报名 。其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无城区房产,也未办理城区三街道《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允许在城区公办初中就读 。
【慈溪初中招生2020 2021年慈溪市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四、录取流程
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城区公办初中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
第一阶段:
1. 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接纳户籍生直升后有空余学额的,允许本校小学部其他有意愿直升的学生直升初中部 。
2. 招录第一批次类别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
1. 根据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类别中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
(2)应第二批次类别录取的;
(3)应第三批次类别录取的;
2. 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上述3个批次中未被录取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上述3个批次中未被录取的;
(2)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之后的;
(3)虽有城区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监护人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
(4)集体户口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
(5)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且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城区户籍亲属家庭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7)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 。若住房判给一方,因特殊原因,子女随另一方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8)城区有房产而无对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
3. 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国家、省、宁波和慈溪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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