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 三 )


十三、鼓励支持柔性引才 。支持企业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市外专家短期来我市工作,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0万元薪酬资助 。支持我市企业在国(境) 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载体等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
十四、设立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利用市属国有科技创业投资平台的创投工具,设立首期规模2亿元的市人才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等方式,主要投向符合珠海市认定标准人才创办的企业,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项目 。坚持政策性基金定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最大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在珠海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
【试行 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十五、鼓励支持高端学术交流和人才中介服务 。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在珠海举办或永久性落地具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600 万元 。支持引导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其在人才评价、人才交流、权益维护、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对运行规范、贡献较大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补贴 。(责任单位: 市科协、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十六、优化升级公共服务保障 。为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港澳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发放“珠海英才卡”,在落户、工商登记、税收、停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入学、购房、医疗、公共文化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妥善解决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提供优质学位保障,非本市户籍的港澳人才、青年优秀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留学回国人才、“珠海工匠”等人才子女在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可享受户籍学生待遇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妥善解决我市大型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高管子女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绿色通道,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体检 。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在珠海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经济功能区)
原件:图片版

试行 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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