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0 2020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四 )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 , 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 ,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 , 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从多到少择优录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考生最终取得的成绩) 。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A的个数仍相同 , 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 ,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 , B等计5分 , 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 , 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 , 自选综合不计 。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类高考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 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 , 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一段线 , 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 否则无效 。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 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
(2)同分原则:对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 ,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 , “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 ,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 ,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 , B等计5分 , C等计2分 , D等不计分 。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 , 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 , 自选综合不计 。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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