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简章2020( 四 )


6.经学校确认,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奖励5000元/人;获全国二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 。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人 。
以上新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有符合两项(含)以上发放规定的,按奖励金额高的发放 。获得新生奖学金但在当年未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奖励 。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校长奖、优秀学生奖学金、林业英才奖学金、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亓汉三英才奖学金和育才助学金等近20种奖助学金 。求真实验班设有国际交流专项基金 。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任何以“浙江农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zafu.edu.cn/公布录取结果 。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af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账号:zafuzsbgf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2020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简章2020】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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