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四 )


温馨提醒:所有C类对象中已在实验学校就读的九年一贯制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不得再报其它城区公办学校 。
Q15:城区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如何划分?
答:根据今年我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状况,经市招委会审定,划定城区(城郊)各公办初中、小学的施教区域(与2020年施教区域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Q16:城区公办初中、小学和民办学校报名和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新生家长报名登记的手机会收到“永康市教育局”发出的信息,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报名登记,录取结果将按时公布 。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查询!【永康市教育局】” 。
录取成功短信内容为:“xxx家长:您好!您的孩子已被xx学校成功录取,请关注招生公告中具体报名通知 。【永康市教育局】” 。也可通过以下三种办法自主查询录取结果:
(1)“浙里办”APP端:登录“永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系统首页的“录取查询”可查看录取结果 。
(2)网页端:城区公办初中、小学A类、B类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结果将于6月18日前公布,城区C类招生结果于6月下旬在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http://www.zjykedu.net/)和各招生学校公布 。
(3)微信端: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永康教育发布”即可查询各类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与网页端一致 。
Q17:农村公办初中、小学如何招收新生?
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根据施教区域方案,结合我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外来务工子女的就读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各教育辅导中心审批 。考虑到符合条件的外来民工子女报名时间的不确定性,农村初中、小学的报名时间从6月29日延长至8月底 。
Q18: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申请公办初中、小学应当符合什么条件?如何报名?
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积分入学”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即申请人)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就学前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超过6个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公安流管部门申请积分;(2)在永有相对稳定工作;(3)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20分且要分类参加全市积分排名,在年度指标限额内按照积分高低排名确定录取对象;就读其他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00分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相应的非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预登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未被预登记公办学校录取的,原则上由教育辅导中心根据区域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
温馨提醒: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集中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5月31日24时 。居住登记与居住证办理、积分申报及相关政策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永康市-部门窗口(市公安局)-“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积分管理服务”项目查阅并办理,或者向公安流管部门咨询,电话:87159790、87159792、87159786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详见附表(二)(永康教育城域网下载网址:http://www.zjykedu.net/)
Q19:不符合永康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监护人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对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又不愿意离开永康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到已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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