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0年新华区小学招生( 二 )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三)初中入学条件
1.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
(1)学生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学生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 。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若不一致,则根据学校容纳情况和户籍、房屋产权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户口迁入时间最晚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迁入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学生及父母实际居住地址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 。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6月14日前 。实行一房一位,在房屋产权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初中就近学位,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
2.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
(1)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学生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 。6月14日后签发的,且学生未在中心城区上小学的(以学籍为准),不予提供学位 。(3)学生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四)申请中小学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1.小学详见附件一 。
2.初中详见附件二 。
(五)中小学招生办法区直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网 上 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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