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商洛市职工医疗保险 陕西商洛职工医保共济通知】第九条 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参保人员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 , 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 , 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
相关经验推荐
- 渭南职工医保政策 陕西渭南职工医保共济实施办法
- 陕西榆林市职工医保共济政策 榆林市职工医疗保险
- 陕西省铜川市职工医保政策原文
- 广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广西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 宁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是什么?
- 2022海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时间
- 2023年1月1日起宝鸡参保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试行
- 汉中市职工医保政策 陕西汉中职工医保共济政策
- 陕西安康职工医保共济政策原文 尊享安康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2023年江门留江过年外来职工每人可领取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