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四 )


展研究院
旅游管理

(MTA)
2年
3.5

党内法规

中心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年
2.5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920—198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武汉大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武汉大学2022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基础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参评人数的30% 。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

(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名额不限
一等奖
5
60人左右
二等奖
1.5
400人左右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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