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2020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二 )


【昆山2020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第九条本办法由市积分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昆政规〔2015〕7号《昆山市新市民子女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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