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同时废止 。
特此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1日
相关经验推荐
- 2022无锡助企纾困留抵退税实施进度通告
- 2022无锡助企纾困“锡税十条”一览 无锡税收政策
- 2022无锡“齐心抗疫”停业补助申报指南
- 2022无锡停业补助申报流程 2022无锡停业补助申报流程图片
- 无锡2021失业金补贴最新消息 2022无锡停业补助申请常见问题+电话
- 2022无锡助企纾困稳岗补助发放条件+标准
- 无锡停业补助企业类型如何区分
- 无锡停业补助资金什么时候到账户 无锡停业补助资金什么时候到账
- 莆田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莆田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是什么样的
- 2022莆田高考怎么报名 2022莆田高考怎么报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