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 )


(四)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削减其当年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名额、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五)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 。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高青双语学校小学部:0533-7286167 。
高青双语学校初中部:0533-7286157 。
高青燕园学校:0533-2388010 、0533-2388018。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3-6973642 。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33-6973608 。
【高青县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电话:6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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