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礼问题整治方案公布( 二 )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21日—2022年2月10日)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专项整治通知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 , 紧盯重点环节 , 下大力气抓好专项整治 。对专项整治中群众投诉、网络曝光、其他途径收到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核实 , 对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一经查实 ,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并将违纪事实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 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 。整治过程中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情对典型问题和重点线索提级办理、联合查处、专项督办、检查抽查 , 把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 对违纪现象形成强大震慑 。省教育厅将组建督查组 , 赴部分市(区、县)抽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 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
(四)巩固成效阶段(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31日)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 , 完善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违规问题查处、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 , 通过加强调查研究 , 深入探析根源 , 分类精准施策 , 健全长效机制 , 努力实现源头、过程、出口全过程师德师风管理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教师失德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 督促学校将违纪教师信息尽快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 并及时更新处理情况 。对查实的性质较为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例 , 要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 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教育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 , 建立典型案例库 。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区域内开展专项治理和自查工作的责任主体 , 各中小学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 要切实通过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 确保专项治理和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反响较差的地方和学校 , 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
(二)严肃查处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师在校外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对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 , 调离教学岗位 , 撤销教师资格 , 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 。要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和我省通报的违反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 ,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 引导教师以案为鉴 , 以案明纪 , 警钟常鸣 。要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 , 组织教师认真讨论违纪行为危害 , 深入探析违规问题原因 , 切实总结汲取惨痛教训 , 树牢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要求 。
(三)强化监督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显要位置设立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信箱 , 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 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 , 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同时 , 对群众投诉的有偿补课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建立台账 , 逐一排查核实 , 进行销号管理 , 并及时公开查处情况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陕西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礼问题整治方案公布】(四)积极报告 。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 , 于8月20日前加入全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群(QQ群号:767238519) , 报送本地专项整治组织领导信息表(附件1)和线索受理及监督信息表(附件2) , 沟通交流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 积极报送查实的典型案例 , 并于每季度(分别于9月20日前、12月20日前、3月20日前 , 首次报送包括专项整治开始前查处的案例)报送一次《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线索情况统计表》(附件3) 。同时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自查情况、违规案例情况、处理通报情况、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改进措施等内容 , 形成工作报告 , 于2021年11月10日前提交中期报告 , 2022年3月11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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