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三 )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网站上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 。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 。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者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在2020年9月30日前可视情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
六、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 。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
特别提示:
1.请考生及时关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专业科目考试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 。
2.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公告 。请考生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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