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 )


1.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全部科目合格,直接按100分计入 。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 。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专家采用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满分为100分 。
3.职业素质测试 。职业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 。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满分为100分 。
第十八条 线上职业素质测试内容:
1.外语类专业:
测试科目包括中外文朗读、中外文口头表达、外国文化三个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
职业素质测试成绩=中外文朗读×30%+中外文口头表达×50%+外国文化×20% 。
2.管理类专业:
测试科目包括形象礼仪、语言表达、职业潜质3个科目,各科满分100分 。
职业素质测试成绩=形象礼仪×15%+语言表达×40%+职业潜质×45% 。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生源质量、综合成绩等统一划定学校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上线考生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职业素质测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条 录取程序:学校按要求在学校网站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已被我校录取的专科综合评价考生,与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完成规定学业后,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一经录取一律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证书颁发: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
1.应用阿拉伯语:赵老师15275155356
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陈老师18615459973
3.现代物业管理:朱老师 15105311369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招生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微信号:Sdyuzs
咨询QQ群:1091866040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学校不举办与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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