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大病救助政策 徐州两病政策( 二 )


特别提醒
1.因为“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待遇里面已经包含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所以不再单独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2.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用药待遇起付标准、基金支付分别计算 。同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保障用药、诊疗项目范围的,按照门诊特定项目享受待遇 。
3.各县(市)区、贾汪区、铜山区城乡参保居民“两病”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查询方式等事项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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