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高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通知( 二 )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点防疫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0〕6号)执行,上述文件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要求为准 。
考前17天起(4月15日,下同),考生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考生如遇疫情隔离在外省或者不能按时到达考点耽误考试的,不进行补考,也不在省外设置考场,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考试工作,考生在采集指纹、素质考试和专项考试进入西北师范大学校园时,须持48小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A4纸打印) 。
考前17天起至考试结束,考生本人须每天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扫码方式见附件1)进行健康打卡,健康打卡时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并自动获取考生所处地理位置以检测考生是否在甘肃省内,考生要针对健康打卡提前做好准备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考前3天至考试结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每天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健康打卡情况,分析考生的健康状况,形成考生打卡结论 。每天连续成功打卡且健康码一直为绿色的考生视为“打卡合格”,否则视为“打卡不合格” 。打卡结论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
“打卡合格”的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打卡不合格”的考生由体育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确定能否参加考试 。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检录时间参加考试,不得在非考试时间段进入考点或在入口处聚集 。要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自备口罩,除入场身份核验、考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校园、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严格按照闭环通道进出考点,考生家长、教练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对扰乱现场考试秩序、妨害疫情防控、考试组织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情节严重的考生、家长以及带队教师、教练,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规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告知所在学校(单位) 。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主动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有关考试要求将及时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 。
(二)优化考生宣传服务工作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对体育统考工作的宣传,尽快将此文件转发至所辖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中学,以便指导考生训练 。考生所在中学或县(区)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考生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考生的防范意识,督导考生考前17天开始每天自行体温和健康监测并按照要求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进行健康打卡 。要积极开展考生考前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有效缓解考生情绪和心理压力,切实做好考生赴考途中与考试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工作 。组考院校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考试公告,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体育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要加强指纹采集过程中考生身份的审核,确保指纹采集时考生身份、数码照片、所持证件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考试、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 。对在体育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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