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 )


五常一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市实验小学、五常市第二实验小学、五常市青华小学(原清华小学);五常二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镇第二小学、雅臣小学;五常三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镇中心学校、五常镇第二小学;朝初中对口招生学校为五常市朝鲜族实验小学;山河林业第一中学初中部对口招生学校为山河林业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各乡镇初中对口招生学校为本乡镇小学,严禁招收其它乡镇不符合进入本乡镇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根据《五常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青华小学(原清华小学)从2023年秋季入学年级新生起,毕业后不再享受对口升入五常一中政策,毕业生通过摇号进入五常镇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入学,如果五常镇内各初中均没有空余学位,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 。
3.回户籍地初中就读 。我市在外地、跨区县就读的(外地返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在6月29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及住宅产权证、在外地就读的学籍信息表、学生档案,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四制小学毕业生应以转学方式进入相应小学对应年级入学,不得入初中就读,严禁各初中学校违规招收五四制小学毕业生 。
4.民办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12日前向毕业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
5.报名招生时间 。7月31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 。8月2日-5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 。对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由毕业学校通知学生及家长 。
(三)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附件3:《五常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附件4:《五常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执行 。
(四)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并建立残疾儿童个人档案,上报教育统计数据时应在相应统计项目做出统计 。
2.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 。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对有空余学位的民族学校,可以招收其它民族学生,混合编班 。
在民族小学毕业的小学生,不再就读民族初中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12日前向学生毕业小学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
3.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 。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凭拆迁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的相关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
4.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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