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 )


2022年继续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适龄儿童在16所“热点小学”(含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区入学的,将继续执行以下招生政策:
(1)实行学位锁定制 。
自2020年7月20日起,16所“热点小学”、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校实行学位锁定制 。即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闺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等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 。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
(2)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
自2021年1月1日起,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闺江小学校、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征仪路学校小学部等8所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 。上述8所学校2022年入学新生需要提供2020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住宅并落户的佐证材料,如果住宅和户籍不符合时间规定,则不能作为本学区学校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校 。从2023年起,上述8所学校新生入学实行购买住宅满两年并提前两年落户政策,时间节点为每年的7月20日 。除上述8所小学校外,南岗区其它小学校不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等8所学校购买住宅的,2022年新生报名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022年7月20日以后再在16所“热点小学”学区购买住宅的,当年(即2022年)的适龄儿童不再按学区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
(3)哈尔滨赵一曼红军小学招生在接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节点,继续接收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本学区居住证及租房协议的适龄儿童 。继续执行不再接收2021年1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政策,这部分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
(4)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
3、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 。
公办初中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从2018年小学新生入学年级开始,对口初中如果学位充足,则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它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
4、加强控辍保学 。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常态化清零 。做好控辍保学摸排工作,招生前,与公安户籍部门、村(居)委会、社区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排,掌握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及少年 。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等各种因素造成新的辍学 。招生后,将学区内适龄儿童、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情况与招生前摸排台账对照,并通过国网核查南岗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对未在小学、初中到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掌握去向,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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