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襄阳樊城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公告( 二 )


七、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集中体检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八、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和体检时应服从襄阳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4.教师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服务,需自行领取 。
5.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襄教文〔2018〕85号)有关规定执行 。
襄阳市樊城区教育局
【2022襄阳樊城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公告】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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