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 二 )


答:如申请认定市级(含备案申请)、区级人才尚在审核流程中的,需在2023年3月12日17时前提交有效申请,且在2023年3月19日17时前取得人才资格 。
【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11、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毕业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拱墅区范围内市、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需在2023年3月14日17时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
12、对人才资格有异议的报名人员,可以怎么办?
答:报名人才可电话联系开发建设单位,或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报名人员预留的电话进行沟通,报名人员应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人才认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保参保证明、用人单位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区人才认定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人才资格的,纳入人才库后可进行线上报名登记 。
13、如何认定一户购房家庭?
答: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单身或一对夫妻(含未成年子女)作为一户购房家庭 。一户购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
14、申请条件中“市区”的范围具体指什么范围?
答:市区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
15、购房家庭的哪些房产需纳入审核?
答: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征收(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以及批地建房情况等需纳入审核 。
16、怎么认定在拱墅区工作?
答:主申请人与拱墅区范围内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参保单位应与人才认定单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为实际工作单位)、申请表中填写及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 。劳务派遣员工的人才认定单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为实际工作单位)应与申请表中填写及盖章的工作单位一致,参保单位应具有在杭劳务派遣资质 。
17、怎么提出拱墅区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根据《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试点配售受理公告》的规定,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出申请,线上购房申请登记二维码:

杭州拱墅区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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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什么时间段可提出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答: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线上购房申请登记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时至2023年3月19日17时截止 。
19、如果因申请提交资料不符或缺失原因未通过审核,可以重新提交吗?
答:2023年3月16日9时至2023年3月19日17时已提交资料审核,但因资料不符或缺失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允许该部分申请人在2023年3月22日17时前重新提交资料审核 。
20、提交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到签订合同要有几个环节?
答:提交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后,还要通过企业初核、资格复核、摇号公示、公证选房,最后到签订合同环节 。
21、申请本期清正源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购房家庭应如实填写《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通过受理公告下方链接下载),经人才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通过线上登记报名平台提交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背面的《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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