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项目及领取方式( 二 )


2.补贴对象及申领程序
(1)企业 。
经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对本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规模以上企业、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所列企业和相关特定企业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下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2)机构 。
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承办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向委托其开展项目制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申领补贴 。
(3)院校 。
组织本校毕业学年学生、市区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项目制培训的高等院校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培训授课视频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三)岗前技能培训
1.企业岗前技能培训 。
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新录用员工且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企业岗位实际,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技术、企业文化等,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 。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2.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 。
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家政从业人员,按照岗位实际开展针对性培训,主要围绕岗位履职必需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操作、基本法律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并考核合格,培训总课时不少于8课时(1天)的,按200元/人的标准补贴机构 。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签到表、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是指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对象分为职工学徒和学生学徒 。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学徒类型进行补贴 。
职工学徒每人每年实际培训费低于4000元的,按实补贴;每人每年实际培训费高于4000元的,按照实际培训费的60%和4000元比较,按就高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上述补贴标准的50%支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支付 。学生学徒补贴金额按学徒月实习津贴标准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不高于3000元,培训后企业未与实习学徒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
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授课视频、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材料 。其中,属于学生学徒的,应提供企业支付给学生的全部津贴凭证,与实习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 。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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