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农村医保能报销多少?( 二 )


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中医医疗机构定点的 , 起付标准为400元;尿毒症、血友病和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
二、支付比例:
甲类病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乙类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5%、55%、45%(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等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5%、60%、60%) 。
三、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 , 甲类病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乙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
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甲类慢性病的 , 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患两种以上(含两种)乙类慢性病的 , 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同时患甲类和乙类慢性病的 , 按甲类病种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门诊慢性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
四、属于医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参保人员: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为200元 , 尿毒症、血友病和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甲、乙类病种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济宁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济宁农村医保能报销多少?

文章插图
一个年度内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大病保险和省级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5万元/年 。其中:基本医保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市级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起付标准1.2万元) , 省级统筹居民大病保险特殊疗效药品费用最高支付40万元(起付标准为2万元 , 支付比例80%) 。
纳入省级统筹居民大病保险的戈谢病、庞贝氏病、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治疗所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 , 继续实行双渠道购药和管理 , 单独列支费用 , 起付标准2万元 , 2万元-40万元以下的支付比例为80% , 40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85% , 一个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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