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汇总( 二 )


4、文化生招生
文化生招生采用“学业等第入围,学科成绩排序”的方式录取 。
“学业等第入围”指:考生学业等第达到基本要求可入围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学业等第基本要求是指在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五个学科中,每一个学科的等第都必须在D等及以上 。
“学科成绩排序”指:普通高中学校的文化生招生录取,在“学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人选 。
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株洲市2023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中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具体安排:填报时间:6月1日8:00—6月10日18:00志愿填报个数 。城区考生,可填报1个指标生志愿,1个民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或者2个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民办或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只能选择一类填报),6个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志愿,3个职业学校志愿 。05
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
所有拟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且填报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志愿后,才能参加户籍地的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外地回株洲中考报名工作已完成 。06
录取安排
高中阶段学校分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两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类学校志愿,分类别分批次录取 。前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考生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前提条件是:1.考生每个文化学科的等第都必须在D等及以上等第;2.综合素质评价每个维度的等第必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如下:
1.自主招生7月5日,审核并公布正式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 。
2.指标生招生7月6日,审核并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 。
3.专业生招生(1)7月7日,公布城区民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名单 。(2)7月9日-10日,公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录取名单 。
4.文化生录取7月11日-13日,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文化生录取 。
5.民办学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7月15日,没有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征集志愿 。7月17日-18日,民办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 。各批次已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普通高中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时间另行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后可改读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录取后不得改读普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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