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博创业创新谷租赁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 三 )


4、选房时连续3次呼叫入围申请人顺序号及姓名未应答的 , 视同该申请人未到场 , 由下一序号申请人递补 , 同时 , 将该申请人列在当日上午(或下午)其余尚未选房的入围申请人之后选房 。参加选房因个人原因未选择房源的、选房截止日仍未到场选房的(本人选房前书面提出申请的除外)、选房结束后30日内未签订租赁合同的 , 视为自动放弃 , 2年内不再受理其人才公寓保障申请 。
5、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 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 , 收回人才公寓 , 5年内取消相关单位和人员人才公寓申请资格 , 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 , 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人才公寓分配工作中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附件:
1.《淄博市人才公寓申请表》
2.《单身承诺书》
3.《淄博市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4.《授权委托书》
5.《淄博市人才公寓分配评分标准》
6.《淄博市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
7.《淄博市创业创新谷人才公寓项目租赁型房源明细表》及户型平面图
【2022淄博创业创新谷租赁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8.《淄博市创业创新谷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申请人员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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