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杭州萧山区幼儿园招生最新消息 杭州萧山区幼儿园2020年招收政策( 二 )


(三)制定招生方案
5月12日前各教育指导中心制定好属地幼儿园招生方案,经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
(四)发布招生信息
以指导中心、镇(街道)或幼儿园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招生公告,提前一周(6月1日以后)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 。
(五)小班报名录取
在6月10日至6月18日,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携孩子分批到指定地点或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报名工作原则上于7月15日前结束,具体由各镇街自行决定 。报名结束后由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
(六)托班报名录取
在优先满足小班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支持有空余资源和学位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2-3周岁)的幼儿 。在6月19日至6月23日,以指导中心、镇(街道)为单位发布托班招生公告,确有入托需求的以本镇(街道)户籍儿童优先、按月龄大小、落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 。7月3日至7月15日,相关幼儿园完成托班报名录取工作 。
(七)做好招生协调
招生工作初步结束后,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及时了解各幼儿园的资源情况,积极协调解决符合入园条件而未被录取幼儿的入园困难 。
(八)新生信息备案
9月10日前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各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育指导中心要协助属地政府做好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工作,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在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妥善解决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问题 。
(二)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招生预测、政策宣传、资源挖掘、统筹协调等工作,同时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管,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派驻纪监组成立督察组适时抽查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片成立督导组负责督导片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
(三)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园办理手续,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招生报名结束后幼儿园应当将录取结果及时告知幼儿家长 。
(四)各民办幼儿园应增强规范招生意识,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报各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班级数、班额须依据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浙江省教育厅颁布的省等级评定标准具体确定,扩班或扩班额需向各教育指导中心另行审批,经各教育指导中心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严控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和“大班额”现象产生 。要遵守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和捐资助学费等 。
(五)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正确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努力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
(六)其他事项
1. 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
2. 各幼儿园在确保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可举办托班 。
3.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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