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缴费通知( 三 )


(四)居民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待遇:参保学生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住院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等级予以医保支付 。医保不予支付范围包括: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医保不予支付;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醉驾、戒毒戒瘾、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
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其他医保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七、咨询电话
家长在参保缴费或医保政策方面如有疑问,请致电辖区医保或税务部门,各镇街道具体联系电话如下:
镇街道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兰山街道80182868038089金雀山街道83135568139702银雀山街道81560968679791柳青街道63758708611072白沙埠镇29101058611072义堂镇85617798561203半程镇29126378640576枣园镇86330808640576李官镇86703098640576方城镇59759005770771汪沟镇27220595770771兰山经开区72510328038089
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同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生活,茁壮成长!
临沂市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兰山区税务局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临沂兰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缴费通知】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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