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重庆关于调整南岸区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二 )


(9)东路社区:阳光南滨1-5栋,东方新苑1-6栋,名敦道B栋,南滨印象1-4栋、7-8栋、10-12栋,一里南滨2-3栋、5栋,红工村263号、279号、281号、283号,新华园28号、30号、32号,福红路5号、7号、11号、13号、15号、21号,南坪东路19号、29号、31号、33号、35号、47号、91号3单元,江南景苑,南坪东路二巷14-15号 。
(10)东兴路社区:宁静小区B栋,南坪东路18号1单元、4单元,南坪东路三巷13号2单元、19号2单元、17号1单元,响水路63号2单元,东原锦悦6栋,广胜大厦1单元,响水景苑69号,金龙小区6单元,响水苑4栋 。
(11)后堡社区:后堡11号、19号、24号、26-28号、35-36号、45号 。
(12)黄桷渡社区:黄桷渡100号附2号 。
(13)珊瑚村社区:惠工大厦 。
二、管控措施
1.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执行社会面防控有关措施 。
2.在无疫社区实行常态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
3.倡导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渝,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到其他区县,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当地相应防控措施 。
4.市民群众要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按照“应接尽接”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
后续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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