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五 )


兰州一中艺术体育班的招生参照《2023年兰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见附件3)要求执行 。
3.录取程序和办法
(1)城区
普通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民同招”原则,与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同范围、同标准、同方式、同时间进行招生 。
特色班实行计划单列 。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 。普通高中国际班录取,成绩应达到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最低控制线 。外国语高中多语种班录取单独划线,录取最低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统招分数线下50分高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统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
——第二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
——第三批次录取,按照各学校普通班、国际班的统招分数线和空余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
——第四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统招第二志愿 。
第四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 。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
(2)兰州新区和远郊县区
兰州新区省、市属高中按照城区录取程序和办法执行,兰州新区所属高中和远郊县区参照城区录取程序和办法,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和办法 。
4.对口帮扶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内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扩招工程”的相关精神,兰州二中、兰州五十八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外国语高级中学继续面向临夏,兰州三十三中、兰州六十一中、兰州西北中学继续面向甘南,对口招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 。报名考生必须参加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统一报名和考试,一校一线,单独录取 。具体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
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和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招收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
5.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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