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慢病报销指南( 二 )


办理方式:在市域内70家定点零售药店直接报销 。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1)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病申办程序:
①新申请携带近两年内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三张2寸彩色照片前往宝鸡市三级医院及以上医保科申请、医院体检鉴定 , 所属慢病经办机构审核 , 经审核信息正确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生效 。
②复审的携带《原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治疗项目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三张2寸彩色照片前往宝鸡市三级医院及以上医院医保科更换领取三张审核表 , 由主管医师填写主要症状、已做检查及结果、诊断、治疗计划、用药建议等 , 经主管医师及科主任、医院医保科签字盖章后 , 由所属慢病窗口进行审核 , 经审核信息正确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生效 。
(2)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病报销标准:
序号
慢性病病种
用药、治疗支付比
材料支付比
医药费
定额标
年最高
支付限
备注
1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70%


15000

2
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90%
40%

无限额

3
器官移植术后的排异反应
国产 80% 进口 60%


无限额

4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70%


3600

5
白血病
70%


6000

6
肝硬化(失代偿期)
70%


5000

7
系统性红斑狼疮
70%


3000

8
运动神经元病
70%


2400

9
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
70%


2400

10
精神分裂症
70%


2400

11
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聚乙二醇干扰
70%

3800 元/月

最多享受 12 个月
12
血友病
见第16条
注意事项: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 个人自付10%后按规定报销 。
【宝鸡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慢病报销指南】办理方式:参保人持报销资料 , 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 市本级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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