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三 )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2月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
2. 初、中级审计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审计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2 。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 。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考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 。
附件:
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3.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5日

关于做好湖南省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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