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塘厦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五 )


2.学位补贴 。入读塘厦镇民办学校的非户籍学生即可享受学位补贴,不需要通过积分进行申请 。学位补贴以学生户籍为依据,以当年9月1日为审核时间节点 。
(二)志愿填报
仅提供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 。
小学志愿:第二小学、第三小学 。
初中志愿:电脑派位 。
(三)安排原则
1.小学按照积分制入学各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学位计划数,以起始年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直至该学校满额为止 。初中按照积分制入学全镇起始年级招生学位计划数,以起始年级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后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入读学校 。
2. 长幼同校申请 。哥哥姐姐(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其获得当年积分资格的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小学统筹安排在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解决,初中统筹在两所公办初中解决 。
报名网址: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有关工作日程安排,以《东莞市2023年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为准 。
第三部分 优待政策入学
(一)申请类别
1.符合市优待政策的高端人才、企业人才、优才卡子女等;
2.符合市优待政策的华人华侨子女及台湾人士子女;
3.东莞市荣誉市民、申请入学前5年内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子女;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等;
(二)安排原则
1. 小学:在解决完户籍生就读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到有学位剩余的公办学校(含起始年级及插班申请) 。原则上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解决 。如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性质)的,可提出申请统筹安排 。
2. 初中:初一和初二年级学生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读;初三年级直接安排到第二初级中学入读 。
3. 长幼同校申请(含起始年级及插班申请) 。符合优待政策入学条件的兄弟姐妹(同一监护人),有一个已在塘厦镇公办学校就读,另一个不在塘厦镇公办学校就读,可申请将不在塘厦镇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孩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小学统筹安排在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解决;初中统筹在两所公办初中解决 。兄弟姐妹均已在两所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做调剂安排 。如未能安排调剂,待下一学年度视学位情况再申请 。
企业人才子女主要解决起始年级入学申请,非起始年级入学要根据本镇公办学位实际剩余情况,经研究决定后再给予安排 。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就读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
(三)受理办法
1.提交方式:登录塘厦镇招生网站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及上传居住证明等入学资料,网上填报后将入学申请表纸质档(1份)上交到教育管理中心 。
2.提交时间:2023年5月16日-6月30日(企业人才申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
(四)申请材料

2023东莞塘厦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文章插图
第四部分 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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