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明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三 )


2015年9月22日,随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核心挂牌,原来位于金湖文化核心大厦并被市民熟知的“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核心”由此更名,并承担起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该核心的各受理窗口也开始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上午9点30分,在核心的三楼发证大厅,朱劲松成为全市第1位领到《不动产权证》的市民 。《不动产权证》红色的外壳与原来的房地产证书并无区别,只是里面的内容有了明显变化,醒目的证书编号写着D44130000001,产权信息栏目则由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等组成,与原来的房产证所登记的信息相比,内容变得更加全面 。
【房屋权属证明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最主要的作用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记方式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又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矛盾和纠纷 。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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