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保障房项目 关于开展第三批次浦口区竞配建房( 二 )


7、出售时,如已增持全部份额,售房收入全部归购房人,购房人缴纳全部税费;如未增持全部份额,出售时将共有人的份额一起出售,售房收入由购房人与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按7:3分成,各自缴纳应承担的税费 。
8、购房人自取得网签备案起8年内未按约定一次性增持政府持有30%产权份额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
9、本批次房源已交付满两年,电气管线、开关插座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过保修期,房屋防水、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尚在保修期内 。
五、地址和电话
为方便群众更好地了解本次供应工作有关事项,现将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及项目案场的地址及电话公示如下:
1、政策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地址:浦口区珠江路10号
电话:025-58539802 5828399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项目咨询
语山棠花园售楼处(南门进入后右侧电梯直接下负一楼)
地址:浦口区浦云路226号
电话:18013300107
(咨询时间:每日9:00—18:00)
六、举报电话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委托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履行本项目销售实施、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以上工作均不收取购房人任何服务费用 。
如发现有违规销售或未经授权的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等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市场科 025—58539802;
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交易中心025—58115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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