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滨湖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 无锡滨湖人才公寓租房补贴政策( 二 )


资格公示 。
申请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分别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
租房和购房补贴发放
人才安居住房配租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对象,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滨湖区人才安居住房租房核准通知书》 。申请对象凭取得的核准通知书,通过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办理租房手续 。
(一)人才安居住房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或下属管理公司与人才应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二)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承租人入住后,按合同自行向区吾珈人才安居集团缴纳租金 。
(三)人才安居住房承租人租赁期间享有配租住房的使用权,不享有住房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使用权不得转让 。
租购补贴发放 。经认定、公示无异议人才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相关规定报送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用款计划 。区财政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将资金用款计划下达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拨付方式,将租房补贴(按季)发放至人才本人 。
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得同时享受,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领取过本办法所规定的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