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北京大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展快速配租公告( 二 )


1.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2.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最终的选房顺序将依据登记系统排序规则及申请家庭提交的证件材料为准 。
五、登记结果公示
本次快速配租最终选房顺序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选房安排
(一)产权单位将按各套型最终选房顺序组织选房工作,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
(二)本次选房工作按照大套型、中套型、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先由登记大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源中的大套型,再由登记中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大套型或中套型,然后由登记小套型资格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所剩房源中的中套型或小套型 。选房家庭不允许降档选房 。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
特别提示:
1.根据《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 。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
2.已经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备案家庭,不能参加本次快速配租,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不能参加本次选房 。
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3﹞15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 。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
【2023年6月北京大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展快速配租公告】七、资格复核及入住安排
本次配租项目资格复核工作在家庭选房工作后,由大兴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各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且符合配租标准原则的家庭方可继续办理入住手续;复核未通过的家庭不予办理入住手续,取消家庭备案资格,此次选房结果视为无效 。资格复核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
家庭增加或减少保障人口的,需重新填写《申请核定表》,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重新审核,未取得市级变更备案资格的家庭不可办理入住手续 。
八、产权单位咨询电话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隆兴园三里010-89282092,金科嘉苑56948419、金融街融汇 010-89281081、格林云墅010-56458810、兴瀛嘉苑010-61284460、万科橙010-56894110、三合佳苑010-69296867 。
北京联港置业有限公司:010-61253873 。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高米店区域办事处010-60256896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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