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硚口区小学招生 2022城口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二 )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1.公布招生入学政策 。2022年5月10日前 , 县教委公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 , 发放报名宣传单 。
2.发布招生信息 。2022 年5月20前 , 县教委下达招生计划数 , 各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  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宣传报名具体实施方案 。
3.报名审核 。2022年7月30前 , 全面完成初中和小学户籍地适龄儿童报名审核工作 。8月10前完成随迁子女入学和幼儿园报名工作 。
(二)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 , 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 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 ,  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2.本县户籍在外读书现返回原籍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直接到户籍对口学校报名就读 。对户籍在本辖区 , 但辖区内学校出现大班额无法继续接收的转校生 , 原则上到有学位空缺的就近学校就读 。对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城入学条件的转校生 , 到有学位空缺的就近学校就读 。
3.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 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 ,  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 ,  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 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 。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 , 要进行逐一 排查 ,  落实去向 , 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 , 由县教委依据国家、市、县有关法规政策妥善处理 。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县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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