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重庆高新区初中入学政策( 四 )


3.学位安排(7月5日—7月8日)
公共服务局于7月7日前按照“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安排学位 。7月8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网络查询学位安排结果 。
4.现场资料审核(7月11日—7月13日)
各校通知拟安排到校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提交的资料除网上申报的6项材料外,还包括:
( 1)《2022年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信息采集表》(登录“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下载) 。
(2)《预防接种证》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 。
所有资料审原件后留复印件各1份,《预防接种证》不留复印件 。
(四)招生报名(7月25日前)
各校提前通知拟入学新生的监护人登陆“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完善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确认正式报名 。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30日前)
学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自行设计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秋季开学后按全国学籍系统要求注册学籍 。
妥善解决特殊回题
1 .公租房配套小学招生 。6月15日至6月24日,康居西城小学、西苑小学等公租房配套小学由学校自行组织登记,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由学校确定,学校应拟定招生通告进行张贴,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7月25日前,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重庆高新区小学报名查询系统”完善信息,7月30日前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凭重庆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采集信息,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3.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实行随班就读﹐协助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及有关部门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
4.父母是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内工作的外籍专家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这部分学生原则上8月底前安排学位,学位紧张学校原则上不纳入指定范围 。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
5.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用好管好“重庆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平台”,对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台账化精准控辍 。
6.截至信息采集日期后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公共服务局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指定学校就读 。学校有义务接纳公共服务局指定入学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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