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职工分娩住院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的医疗费采取按项目、单元、病种等付费方式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具体的结算标准,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近几年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状况、医疗技术服务水平及费用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谈判,确定结算标准,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进行结算 。
(六)工作或居住在异地的参保职工,应在异地选择1所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报市、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作为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相关经验推荐
- 连云港市各区社会局联系电话一览 连云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电话
- 连云港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 连云港生育保险办理地点+时限+流程
- 连云港市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及材料 连云港市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及材料要求
- 为什么规定离婚冷静期 连云港离婚冷静期是什么?
- 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连云港市生育保险热点问题解答
- 婚姻法规定离婚冷静期 连云港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一览
- 连云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几个缴费档次?附补贴标准
- 2022连云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连云港单位医保参保登记怎么办理
-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