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五邑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江门五邑大学招生办电话( 三 )


因用人单位对舞蹈学专业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70cm,女生身高低于160cm的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省、市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5050元/每人每年;
理工、外语专业 5710元/每人每年;
艺术专业(非理论类) 10000元/每人每年 。
住宿费(按不同建筑标准):1400-1500元/每人每年 。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政府有关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政策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一)设立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金额为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年?人;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根据新生学费最高补助6000元 。
(三)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元/年?人—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
(四)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金额为10000元/年?人—800元/年?人不等 。主要项目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助学金、黄炳礼奖(助)学金、黄笏南优秀学生国(境)外培训奖学金、江门市昌兴关爱慈善会奖(助)学金、江门市昌兴关爱慈善会励志补助金、泓善慈善基金奖(助)学金、史带奖(助)学金、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梁向荣助学金、梁向荣励志补助金、广发银行“自强?诚信”奖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助学金、刘冠华社会服务义工奖学金、李瑞莲奖学金、刘荣萧奖学金、江门安徽商会奖(助)学金、联通科技奖学金、江门市总工会励志助学金、五邑大学志愿者助学金和五邑大学爱心互助基金等 。
(五)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
(六)设立创业奖励基金,对勇于创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 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wyu.cn
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五邑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卢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传 真:0750-3681733
电子邮箱:jjjc@wyu.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五邑大学2017年5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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