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2021年中小学招生 2022绍兴嵊州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 三 )


第四类新生只能在一所公办学校参加摇号,否则取消摇号资格 。
5.新三类和第四类新生中如有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按父母一方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所在或相邻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
6.在录取过程中,如遇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或户籍)时间相同,又受学额所限不能全部录取,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
(三)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学生,按政策要求安排就读 。凭优惠政策和相关条件于6月30日前到教体局普教科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到相关学校登记就读 。
(四)入学新生家庭列入四个街道内城中村改造对象的,从签约之日起二年内(计算到当年6月30日止),可以从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和产权房(当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产权房其他要求同第七大点“有关说明”)所在地施教区二选一 。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我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报名网站:“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中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办事地点选“嵊州市” 。网上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
(二)报名时间
6月10日-6月15日:民办学校学生、公办学校统招生网上报名;
6月15日-7月1日:公办学校第一、二类和老三类网上报名;新三类网上预登记 。
7月20日后:有余额的公办学校第四类网上报名 。
(三)现场确认
7月5日(小学)、7月6日(初中),公办学校第一、二类和老三类家长随带新生户口簿、房产所有权证、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
7月16日左右,新三类家长随带新生户口簿、房产所有权证、出生证、父母的结婚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有余额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
七、有关说明
1.凡学生的户籍、家庭住房信息,均以学校核查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实的结果为准 。
2.作为入学依据的产权房必须是住宅房,并以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为准 。
3.父母或本人有2套及以上且符合条件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为入学登记的依据 。
4.新生的城区户籍地址与取得产权证一年及以上城区房产(父母或本人)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安排施教区 。
5.父母或新生本人有独立房产,又有共有房产的以独立房产为依据 。
6.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没有独立产权房,有共有房的产权须在50%及以上 。
7.2012年6月30日后新购的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面积必须在45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住宅房产权证中的车库及附记内阁楼、车棚等附属用房面积) 。如共有房则须符合第6条规定,并按产权比例折算房产面积在45平方米及以上 。
8.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
9.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有户籍的新生,若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有符合入学条件的产权房,作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的一类生;若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没有符合入学条件的产权房,作为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的二类生 。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办法 。初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办法招生,重点要做好新生户籍、产权房等信息资料的核查及公民同招工作 。要在社会的监督下,公正公平地做好招生工作 。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省定班额,各初中小学要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招生,未经教体局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 。
3.严格电子学籍管理 。学生的学籍要与实际就读学校一致,各初中小学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 。本校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要主动联系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及时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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