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须知 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目的( 二 )


(二)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实践前14天以上均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 , 未接触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回人员 。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 实践前或实践期间 , 如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 , 及时向实践单位报告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绝不带病工作 。
八、注意事项
(一)主办单位承担实践学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
(二)报名前仔细确认是否能够参加实践 , 一经录用后无故不上岗的 , 将列入社会实践黑名单 。
(三)实践学生不在用人单位领取薪酬 , 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实践单位实报实销 。
(四)主办方将在实践期间适时举办报告分享会、“云访谈”等 , 分享活动中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心得感悟 , 选编优秀实践案例、创新做法 , 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集中展示 。
(五)实践结束后 , 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学生由团县委联合用人单位出具工作鉴定并颁发实践证书 。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5221517
地址:费县政通路2号县委楼5楼西侧团县委办公室
邮箱:fxtxw@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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