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代驾司机劳务服务协议 泰安滴滴代驾服务协议全文( 三 )


3.2 平台方的权利义务
1)平台方应审核服务方资质 , 并积极地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 , 促使代驾服务合同的达成 。
2)平台方需自行维护升级平台系统 , 确保用户正常使用平台方系统发布代驾需求 。
3.3 服务方的权利义务
1) 服务方保证其为用户安排的服务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a. 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侵犯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b. 不得将服务方指派的服务转移给第三方;
c.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d. 服务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 安全行车;
e. 文明礼貌 , 规范服务 。
2) 因用户发布的代驾需求信息所涉车辆资质不健全、保险不齐全、车况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用户存在意识不清楚、醉酒且无清醒的第三方陪同的情形 , 服务方有权拒绝提供代驾服务 。
3)服务方指派的代驾服务人员应对车辆进行绕车一周的检查 , 并通过拍照或视频方式记录 。
4)如用户指定车辆接收人拒绝提供交车验收码或无法取得联系 , 服务司机应及时通知用户 , 用户未告知处置意见的 , 司机有权将车辆驾驶回原出发地点或直接将车停放在目的地 , 由此产生或增加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用户向服务方支付代驾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用”) 。用户可以免费下载和使用代驾平台的程序和服务 , 平台方保留就程序和/或服务向用户收费的权利 。
4.2 各方同意 , 订单履行完毕后 , 用户应使用现金或通过代驾平台指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向代驾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 。
4.3 用户同意 , 在使用代驾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其他临时费用由用户据实承担 。
4.4 用户同意 , 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参见代驾平台所作的公告及不时的更新 。具体服务费用以代驾服务达成后根据上述收费标准算得并告知用户的最终报价为准 。
4.5 用户应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完成服务费用的支付结算:
1) 用户向服务方指派的代驾服务人员支付现金 , 以完成服务费用的支付结算;
2) 用户使用以其名义开立或其有权合法使用的、且代驾平台指定的第三方电子支付系统(以代驾平台公示为准)向代驾服务方指定账户支付服务费用 。
4.6 用户同意 , 服务费用金额以平台方记录为准 , 根据订单页面显示立即完成支付 。用户对代驾服务及服务费用有异议的 , 可在当次代驾服务结束并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后48小时内通知平台方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供平台方核实 , 平台方应对用户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和及时处理 。
4.7 用户若需要服务方就服务费用提供发票的 , 应根据服务方设定的规则(经由平台公示)提交开票申请 , 后由服务方就服务费用全额向用户开具相应发票 。
第五条 各方责任的承担
5.1 由用户原因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1) 用户在代驾服务订单成立后不使用服务方提供服务的 , 应当按服务方通过代驾平台公示的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
2) 用户在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造成服务方或服务人员人身伤害或/及财产损失的 , 由用户独自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3) 用户在使用服务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使或违反交通规则 , 造成用户车辆损坏或任何第三方车辆损坏或/及人身伤害的 , 由用户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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