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年6月30日 。
附件1.威海海高园(石岛管理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xls
附件2.威海海高园(石岛管理区)住房租赁补贴单位申报表.xls
附件3.威海海高园(石岛管理区)住房租赁补贴单位申报表(2022年首次就业职工专用).xls
附件4.威海海高园(石岛管理区)住房租赁补贴单位申报表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doc
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
荣成市人民政府石岛管理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