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妮|员工工作手机通话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吗?法院判了( 二 )
其次 , 公司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第5.5.5.14条明确规定连续旷工3天者 , 是可以给予解聘惩罚的 , 从双方合同第十二条第2项可以看出王小妮是知悉公司依法订立的厂纪厂规等管理制度的 。
另从公司发出的《关于采购部人员岗位调整的通告》中明确载明了“旷工达六天即按旷工自离处理” , 因此王小妮对旷工后果是清晰知晓的 , 公司据此解除与王小妮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 此外 , 本案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之情形 , 因此公司无需向王小妮支付代通知金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
综上 , 上诉人王小妮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本院不予支持 。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编辑:田璇
相关经验推荐
- 佳能|日本佳能相机撤离,老员工可能拿百万赔偿金,是不是糖衣炮弹?
- 佳能|佳能工厂宣布停产,员工补偿方案堪称“惊人”!
- ipad air|国内大厂学着点!佳能工厂公布员工补偿方案:金额多到算不过来
- 小米科技|旗舰手机销量还不如中端机?行业内部员工告诉你为什么
- 锤子科技|冬奥火炬:锤子手机前员工操刀设计!
- 董明珠|董明珠办公室布置被曝光,秘书背后的显示器火了,员工不敢抬头看
- 小米科技|性价之王小米手机,作为普通人的首选,你怎么看?
- 富士康|底薪每月两三千,富士康已减少40万员工,曾为苹果紧急招聘20万人
- 浙江省|“数字员工”屡获表彰,运营商基层员工该期待还是该更拼命?
- 华为|将比亚迪比作“华为”?这事,比亚迪的员工也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