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事项( 二 )


五、审批时间及程序
(一)2014年1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备案后,各单位持《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名册》(附件6)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完成相关申报审批工作 。逾期未办理将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二)2014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备案后,各单位持《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名册》(附件5),于每年11月—12月集中申报审批 。
六、奖励金发放
退休金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发放的,按相关程序审定,奖励金随退休工资发放;退休金由单位发放的,奖励金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
附件: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
2.无子女证明
3.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略)
4.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奖励方式协议(略)
5.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名册(一)(略)
【衡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事项】6.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名册(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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