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违建( 二 )


【拆违,拆违建】征收采用“以拆违促拆迁”的方式,原因在于违法建设基本是不补偿的,即使补偿,也仅就房屋的建筑原材料成本进行补偿,即通常理解的只补“砖头瓦块”钱 。如此 , 征收方便可以以较低的支出来实现征收 。但是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并且被认定为违建后也不必然要立即拆除,被拆迁人在一定期限内还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在此期间,建议广大被拆迁人及时联系律师 , 争取保住自己的房屋 。
如何应对以拆违促拆迁的紧急状态呢?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几点:
其一,要明确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把握住在认定过程中享有的程序性权利 。违法建筑的认定一般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建筑、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作出限期拆除通知、限期拆除决定等步骤 。而政府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被拆迁人履行的期限和方式,同时告知被拆迁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被征收人必须在该程序中积极的申辩陈述 , 表达自己的观点,说明自己房屋的特殊情形 。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屋无证的,该建筑不能被当然的认定为违建 。
其二,及时对有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类文件进行应对,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诉讼程序 。要努力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推翻限拆文件对自己房屋的违建认定,才能为房屋最终获取补偿奠定基础 。实践中一些老百姓在维权中“重程序,轻实体”,仅从程序层面将政府部门作出的限拆通知确认违法,这是远远不够的 。一旦涉案房屋在实体上仍是违建 , 其仍然不具备获取补偿的起码条件 。
第三种:“五断”逼迁
征收拆迁中的“五断”,即断水、断电、断气、断暖、断路,是最为长盛不衰的逼签行径,对被征收人所施加的现实压力也是最直接和明显的 。
唐先生是北方某大城市的居民,其一家是东北人,到此漂泊已经十余载 。2018年底,该区域被纳入到当地新机场修建项目范围,经过协商之后,征收双方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很多居民都未搬走,仍在该地居住 。但在此之后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该区域总是莫名的停电,但只要有居民向供电部门反映,就会很快恢复供电 。停水的事情也时有发生,道路上还时不时有大量垃圾堆放阻碍了通行 。征收方通过给被拆迁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来达到逼迁的目的 。很多被拆迁人在面对这些手段时 , 往往手足无措 , 如果要坚持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则要面临来自征收方更大的压力 。
在这种时候,可以通过以下合法有效的法律途径终止征收方的违法逼迁行为,用法律武器化被动为主动,掌握拆迁谈判的主动权 。
其一,申请违法查处:被拆迁人可向包括住建部门在内的房屋征收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申请查处相关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 。如果有倾倒垃圾的情形,可以向环境卫生部门申请查处 。
其二,收集相关证据:掌握好手中的水电气暖费缴费凭据等权利凭证,保留好断水断电相关通知和破坏掉的水电表现场照片,积极收集整理征收方下发的相关征收文件 。对征收方的谈判进行录音、录像取证 , 保存好房屋证件 , 拍照录像房屋现状,为后期维权做好准备 。
其三,在有明确破坏嫌疑人的情形下及时报警:对发现的正在实施挖断管线行为的不明身份人员可以直接实施控制并扭送或拨打110报警,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震慑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
其四,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发生断水断电等“五断”情形,在经过查处之后,仍未得到改善,我们可以依法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要求有关方面就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并及时恢复供水供电 。(作者: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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