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第一股”敷尔佳IPO头顶“医美”标签上会 “自然人经销”模式惹传销争议( 二 )


正是这一销售模式,让敷尔佳的此次IPO饱受诟病 , 原因在于这一返利区间的安排,让联盟经销商成员具有了“发展下线”的空间,这也引发了该模式是否具有“传销”特征的争议 。
据国务院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 , 通过对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等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
30%的销售返利显然具有较大的“转销”空间 。自然人为主的联盟经销商或出于获取高额返利的动机将其产品转销给其他自然人,进而造成发展“下线”的情形 。而这一销售体系还会给敷尔佳的售后、品牌声誉等都带来不可控的负面影响 。
敷尔佳否认该模式与传销“沾边” 。
“发行人返利比例区间设置较大主要为更好地调动联盟经销商的积极主动性,发行人与联盟经销商合作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存在‘发展下级’、收取‘入门费’等,不存在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敷尔佳表示 。
不过一位参与敷尔佳面膜的销售人士向信风(ID:TradeWind01)证实,其正是通过敷尔佳的“代理”购买该产品,但同时也会自己进行销售 。
但信风(ID:TradeWind01)尚无法知悉上述销售人士所称的“代理”是否属于个人联盟经销商 。
而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敷尔佳上述个人“代购”渠道的售价显著低于官网价格 。
以官网售价高达159元/盒的敷尔佳黑膜为例,该产品的代购销售价仅为92元/盒 。

“面膜第一股”敷尔佳IPO头顶“医美”标签上会 “自然人经销”模式惹传销争议

文章插图
信风TradeWind01获取的代购销售价格表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松就此对信风(ID:TradeWind01)表示:“个人经销返利,不能完全认定是传销 。一般来说,以销售商品为噱头发展下线收人头费才能认定为传销 。”
敷尔佳的个人经销返利模式究竟是新型营销模式,还是“沾边”传销,或都构成了其此次闯关IPO的潜在考验 。
信风(ID:TradeWind01)注意到,采用类似销售模式的拟IPO企业出于合规性考虑,仍然会选择在报告期内中止该销售模式 。例如已申报IPO的“认养一头牛”的销售模式之一便是个人分销 。根据销售量大小 , 分销员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销售佣金,但该销售模式已被其叫停 。
相比之下 , 2018年才开始发展自然人经销模式的敷尔佳在招股书中暂未有关于终止、暂停该模式的相关信息披露 。
能否破局“医美魔咒”相对有限的研发投入或许也是敷尔佳未来如何保持核心竞争力的潜在挑战 。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的研发费用分别只有60.39万元、147.97万元和524.29万元 。
这让敷尔佳的研发费用率显著低于可比企业 。包括贝泰妮、创尔生物和华熙生物等在内的4家可比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率平均值为4.87%,而敷尔佳同期仅为0.32% , 仅不到前者的7% 。
截至2021年底 , 敷尔佳的研发人员数量仅为6人,这也让其不得不依赖于外部研发,例如在2021年 , 其超过5成的研发费用均支付给江南大学、四川大学等主体进行委托研发 。
深交所曾提出问询称:“对比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情况、技术水平、产品性能参数等,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具有独创性、先进性,是否存在被迭代的风险 。”
敷尔佳承认其研发投入确实存在不足,并表示下一步将增强自身的研发实力 。
“公司目前研发人数较少、研发投入较低,未来将加大内部研发体系升级,大力引进研发人才,同时通过与外部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投入新产品的开发及原料方向的选择等 , 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扩充产品线及提高研发效率 。”敷尔佳表示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