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三 )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
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缴纳(无职业年金) 。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高阳县和教育系统,其他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 。有关政策由县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五、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
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选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
(三)严格选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反本方案情形的 , 必须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
3.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选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选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选聘办做出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举报电话: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高阳县公开选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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