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条件】
单个门店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 , 2022年营业额超3000万元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限上传统餐饮企业 。
【奖励对象】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 , 已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限上传统餐饮企业 , 符合规定条件的 , 给予支持 。
【奖励对象】
材料提交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前 。
【申报材料】
1.登录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dgboc.dg.gov.cn/zxzj) , 提交该系统打印、且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承诺书原件;
2.申报企业房地产证明或其他营业面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需提供原件核对);
3.申报企业当年和上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准备好纸质申报材料 , 一式两份 , 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 , 并按顺序编制目录 , 加封面后装订成册 。
2.申报材料须符合规范要求 , 复印件应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手签)或盖章 , 并加盖公司公章 。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如发现造假行为 , 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 , 将不予受理 。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资料、申报材料的PDF扫描件、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于申报年度3月31日前交给当地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
2.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 , 并在当年的申请表上加具意见 。
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将填报好的《东莞市推动餐饮加快复苏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 连同资金申报情况报告以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 于申报年度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 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PDF扫描件、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邮箱(dgfwmy 126.com) 。
【受理科室】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联系人:吴绍婷
联系电话:22805080
相关经验推荐
- 东莞跨境运输“陆路改水运”企业扶持措施
- 东莞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 东莞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措施
- 东莞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 东莞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申报主体是谁
- 东莞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一览 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东莞居住证办理指南 东莞居住证办理指南(条件 材料 流程
- 东莞社保医疗报销 东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 东莞住房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 东莞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贷款所需材料
